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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4-12   来源: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各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及申报时间

1.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023年4月10日正式开始网上报名,4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2023年5月1日正式开始网上报名,5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23年项目选拔简章,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查阅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3.网上注册并申报(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4.按照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注意事项: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内工作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各项目留学时间应不早于项目申报起始时间,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8)符合个别国别的其他要求。

2.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名。

3.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经我校重点推荐方可申请,须提供可以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四、六级证书、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时,必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该项目派出的语言要求参加相应的语言培训,保证培训后语言达标,否则不能派出。若申报美国高校,必须与外方高校确认对方接收的语言要求,以免影响派出。

4.请申请人申报时和外方留学单位充分沟通、确认接收条件、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留学单位以免影响派出。

5.赴非英语国家访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6.以上项目暂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

(1)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出国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出国留学资格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的(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737-4628227

办公地点:美艺楼401

E-mail:1055701688@qq.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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